服務條款

 

驗收貨品

1. 顧客必須在收到貨品後,立即驗貨。

2. 如貨物有缺陷,顧客需要在交貨後一 (1) 個工作天內以書面通知我們,並提供證明,否則貨物將被視為已被接受。

3. 若顧客及時發出通知,我們盡快決定,更換不合格的貨物或其他貨物。

 

價格與付款

1. 顧客應以的價格購買貨物。

2. 付款方式應按照網上商店可用的付款方式進行。

 

免責聲明和責任限制

貨物以「現狀」和「現有」提供,對於您通知我們的任何問題而引起的任何間接或後果性損失、損害或費用(包括利潤損失、業務損失或商譽損失),我們不承擔任何責任。

 

適用法律

本條款應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轄並依其解釋。

 

完整協議

本條款構成雙方之間的完整協議,並取代所有先前的溝通或協議。

 

若中英文版本之間有差異,則以英文版本為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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